四川出台十七条政策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发展
四川省出台十七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近日,四川省委金融办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和四川金融监管局共同印发《四川省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文件围绕信贷、股权、债券、信用修复及融资对接等关键环节,提出十七项具体举措。
在融资时效方面,《措施》首次明确金融机构办贷时限:线上贷款办理不超过7天、续贷3天;线下贷款压缩至15天内完成、续贷6天内办结。同时将建立"预授信白名单"机制,通过"川易贷"平台精准推送企业信息,并推动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转贷"四贷"联动。
为提升民营企业融资能力,《措施》扩大了可质押知识产权范围,将生产技术、数据权益等纳入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十年。此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实现三级联动,并对费率低于1%的民企债券增信机构给予财政补贴。
在直接融资渠道方面,四川将发挥全省直接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进入上市后备库和天府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对于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企业,省级财政将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
信用修复与融资便利化同样被列为重要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将推动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结果的共享互认,确保修复后企业平等获得信贷支持。
省委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川易贷"平台功能,常态开展金融服务进园区活动以及"创投天府·周周见"投融资路演,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文章素材来源: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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