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

明确食材成本占比要求

为规范学校食堂运营,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校自主经营食堂食材成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伙食费收入的70%(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学校不得低于65%),高校学生食堂基本大伙食材成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伙食费收入的60%。

规范食材采购与管理

通知要求,县(市、区)属公办中小学校大宗食材原则上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采购。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采取多校划片联采或学校自主采购方式实施。省属和市(州)属及民办学校的食堂食材采购应纳入属地管理。

同时明确,食材供应商不得参与询价工作。价格波动较大的果蔬类、肉类等应每月至少询价一次,米面油等价格稳定的品类每两月至少询价一次。

加强食堂运营监管

通知强调,学校需建立完善入校食材查验制度,实施"双人或多人联检"机制,并定期轮换和随机组合验收人员。要求自主经营食堂餐费累计结余不超过年度收入的3%,承包经营或校外供餐项目年净利润率不得超过5%。

此外,通知明确禁止将校级领导干部、民办学校举办者等人员的直系亲属安排在食材采购、库管、财务等关键岗位。

该通知自10月18日起正式施行,要求各地分阶段推进"实时收费"或"后收费"模式,最迟于2028年秋季学期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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